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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蹟也有病歷表 – 修復工程裡的觀察紀錄者

2024 年 1 月 11 日
講師:葉俊麟 / 紀錄:周益記

2000年新竹州廳開始修復,大家意識到像監察院、新竹州廳,這種大量體的古蹟,希望是委外找學術單位,由第三方來做施工紀錄,當時我在中原大學當研究助理,所以才有這個機會,這也是中原大學的第一本施工紀錄,其他學校還沒有這樣做過,算是比較少見的,因為當時在台灣,做施工紀錄並不普遍 。 

過去傳統民居和廟宇的修繕雖然有做施工紀錄,但整個都是設計包、監造包和施工紀錄合在一起,修繕的合約裡會有個施工紀錄的項目,當時都是請事務所或營造廠做,所以常常是自己施工,自己做施工紀錄,一般都會講自己比較好的地方,比較少第三方做施工紀錄。這樣由第三方做的施工紀錄就是所謂的工作報告書。

工作報告書

工作報告書內容共九項:

  1. 施工前損壞狀況及施工後修復狀況紀錄。
  2. 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、技術、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。
  3. 新發現事物及處理過程紀錄。
  4. 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、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。
  5. 施工前後、施工過程、特殊構材、開工動土、上樑、會議或儀式性之特殊活動,及按工程契約書要求檢視與其他事項之照片、影像、光碟與紀錄。
  6. 施工前、施工後及特殊工法之圖樣或模型。
  7. 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、重要公文書、工程日誌、工程決算、驗收紀錄及其他相關文件之收列。
  8. 修復成果綜合分析。
  9. 其他必要文件。

為什麼要做施工紀錄?房子修繕完成可能30-50 年不會再去動,下一次要再修繕時,至少有個基本資訊,知道從哪邊開始。每次施工就像開刀,非必要不需要開刀,畢竟開刀都有風險要承擔,每次老房子的大修對於房子本身就是一種破壞,但有可能不大修會保不住,所以這是兩相權衡取其輕的平衡點。

修復前雖有調查研究,這像是開刀前的各項檢查,但一定有調查時沒辦法發現的狀況,在修復的過程知道哪裡有被修過,可能是鋼筋,是新的材料,五十年後再修的時候,我們可以從新的材料下手,不需要去破壞一百年前的物件,這是做工作紀錄的一個重要原因,至少到五十年後的下一次診斷,可以知道哪裡做了修復或變動。再者,施工時圖面大概只提供了八成的資訊,更多的細節是在現場解決掉的,更多是圖面看不到的,就是要靠施工紀錄,用影像、圖像去把它完備起來,所以工作報告書是很重要的。

工作報告書也會把修復的特別做法紀錄下來。比如大溪一間民宅,有破裂痕跡的地磚希望日後修復完會保留原樣。最後想到的方法是依據地磚大小做一個盒子,用透光紙先描出個破片的樣子並且編號,日後挖出地磚再按相對位置放在盒子裡,地坪修復後按圖紙的相對位置讓磚回到原來的位置。同時,我們做紀錄也會用類似的方式記錄採集的現地物件,清楚明白對照現地的位置。

以新竹州廳為例

比對1927年的新竹州廳,和2000年的照片,可以看到外牆因為美軍轟炸損後修繕的痕跡,看得出用了不一樣顏色的磚。在戰爭時代物資缺乏,還因為是新竹地區最高的權力中心,才好不容易收集到足夠的數量,但良莠不齊,有些可能是燒壞的,我們稱火頭磚,硬是把它堆砌修復起來。

在2000年的大修,是否要用好一點的清水磚把它修回來呢?修復的過程沒有標準答案,如同人生病治療的方式,可以跟醫生討論。原來思考州廳是新竹的門面,要用好的清水磚把它修回來,但考量這也是歷史的一部分,這裡真的是被炸過,最後決定不修回來。這樣導覽時就有證據來說故事,這是當初美軍轟炸的痕跡。當然我們也需要判斷,如果不修會不會影響到結構?但當初這批修復的磚雖然不太好看,但不影響結構,所以不修維持像這樣,這是當初討論的過程。

州廳規劃施工期是兩年,當時新任市長就選擇在工地辦公,修繕就分區執行,但後來市長四年後連任,州廳卻還在修。很多古蹟修復都會遇到像這樣的問題,而且本來不只五年,市長很生氣,連任就職的時候也還在工地,每天繼續施工又吵雜。但站在修繕的立場,希望可以慢工出細活,最後終於五年完工。

周益記開箱新發現

廁所

廁所的牆壁是白色磁磚,地坪是馬賽克磁磚,同時可以看到地坪的改建痕跡。為了裝設馬桶,地坪墊高,但原來的尺磚留在原地,墊高的地坪表面用馬賽克鋪設。

二樓磨石子

有一些破損的地方,在現場可以看到裡面是磚柱,磚與磚之間有作凸縫,顯示最早是清水磚柱。第二個時期在磚柱外圍是光滑白灰層,因為光滑,應該是面灰。現在看到的破損的磨石子是第三次的裝修。

二樓樓板地坪

二樓地板拆解後看到地坪的構造,木桁上方是長條木板,就是樓板,上方有一層編織草蓆,再上方是白灰層,有整平的功能,最上方鋪設尺磚地坪,尺磚間是用水泥填縫。

舊樓梯

卸除周益記二樓樓板後,團隊在桁木上發現了不同規則的桁木排列,從構造方式推斷,樓板曾有一個開口,後來補上短桁木封開了這個開口。最常見的樓板開口是樓梯位置,發現的開口尺寸與現有樓梯的寬度接近,並且團隊在桁木上發現末使用的數個榫孔,如果是作為樓梯扶手的榫孔,尺寸也合理,因此推測這個位置曾經是樓梯。這支樓梯第一階應該是從一樓大廳中間位置開始,面朝北門街的方向上樓,連接至二樓的前廊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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